中新社:
黄毅谈校车安全“不要等条例出台再行动”

继山西、甘肃、辽宁等地接连发生导致多名学童死伤的校车事故后,12月12日,江苏省丰县又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,目前已致15名学生罹难。关乎学童生命的校车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。就在此前的11日,国务院法制办刚刚公布《校车安全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意见稿对校车的安全准入、校车的安全标准、校车安全监管的职责,以及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规定。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、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表示,地方政府现在就应负起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,而“不要非要等到条例出台之后”。【详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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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:
校车安全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维系

由呼吁政府买校车到校车安全,这是两个不同维度的问题。前者除了对学生安全的关怀,还裹胁了更为广阔的社会背景,其中就包括政府对学校及学生安全投入不足,三公消费数额巨大,以及各地方政府为完成财政预算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,这些现象背后的体制痼疾充斥在呼吁买校车的舆论声中,成为论证政府买校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重要论据。校车安全则是另一个领域的问题,它主要涉及“校车特权”,近来《校车安全条例(草案)》无疑就是对舆论的及时回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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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日报:
有“汽车文明”才有校车安全

校车安全是系统工程,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给力,也需要社会各方努力。校车不仅仅是“车”的问题,也是“人”的问题,需要服务部门、监督部门、生产部门、管理部门、教育部门等相互配合,才能良性运转。让校车成为“安全的流动校舍”,还需从更多方面改进,培养汽车文明,实现“多轮驱动”。【详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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